【認識中華法系】中國法律體系的特質:兩個層面五個重點

如何深入認識中華法系

法系指的是法的體系或法文化圈。中華法系作為五大法系的一種,以中國法律體系作為基礎,廣泛應用在東亞地區,形成中國法文化圈。中國法律體系對周邊地區及國家影響深厚,被不斷引用、仿照并加以改造,周邊地區及國家以這種方式完善自身的法律體系。

認識中國法律體系

為甚麼要認識中國法律體系?在這之前你就要了解中國法律體系的重要性,例如高麗王朝的法制便是建立在唐律之上,日本的《暫行刑律》、《新律綱領》和 越南阮世祖的《嘉隆皇越律例》等法律都是從中國的明法或清法發展而來。中國法律體系影響深遠,遠超我們平時的認知。如果要更加深入地認識中國法律體系的特質,你就要從兩個層面去探究——以晉唐律為藍本的成文法典的層面以及普遍層面。

1. 以晉唐律為藍本的成文法典層面

以晉唐律為藍本的成文法典有兩個特點,分別是刑事法典有罪刑法定主義傾向,以及立法與司法集權於中央,司法與行政合一,民刑不分。

1.1 刑事法典有罪刑法定主義傾向

罪刑法定指的是「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則不為罪」和「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則不處罰」。犯罪行為的界定、種類、構成條件和刑罰處罰種類、幅度等,都事先由法律加以規定。在設立法律條文的時候,會經過一系列的立法程序,最後交由皇帝審核,得到認可之後才能頒佈。條文在設立時通過具體和個別規定的方法,防範在審查時官員獨斷不按法律規章辦事。從《唐律.斷獄律》中的「斷罪皆須具引律、令、格、式正文,違者笞三十」便可見一斑。

雖然在法典中可以看出刑事法典有罪刑法定主義的存在,但是當時律文規定的限制,如上請奏裁、以格破律等,給予了皇權最高的裁決權,讓皇權可以淩駕於法典,不必完全依照成文法典去執行。由此可見,當時以晉唐律為藍本的成文法典存有罪刑擅斷主義的一面,故此只能形容為有罪刑法定主義傾向。

1.2 立法與司法集權於中央

立法與司法集權於中央,司法與行政合一,民刑不分。法典中諸法合體,包含了民法、訴訟法以及行政法等各個方面的法律內容。法律是按照內容相關種類來進行劃分,形成了這種獨特的民刑不分的結構。對於古代的社會結構而言,行政司法合一使得在事務的處理上能夠更加快速且省時有效,只需要營運一個部門就可以處理各種事務,節省成本。

中國法律體系特質

2. 普遍層面

中國法典有三項特質,分別是傳統法律講求自然主義、依據儒家思想而訂立、重視內外民族和諧。

2.1 傳統法律講求自然主義

傳統法律講求自然主義,順應自然而立法。傳統法律講求自然主義,具體體現在於兩大原則的遵守──陰陽五行原則和自然和諧原則。《漢書.董仲舒傳》提到:「天道之大者在陰陽。陽為德,陰為刑……為政而任刑,不順於天,故先王莫之肯為也。」從這裡可以看出法典對於陰陽五行原則的遵守。刑罰的使用要符合陰陽,不能隨意使用,否則那將是逆天而行,有害於國家和社會。而最能彰顯傳統法律遵守自然和諧原則的這一特色的便是「慶為春,賞為夏,罰為秋,刑為冬」這一句話。慶賞刑罰要因應四時節令而進行,不能隨意執行。傳統法典從「天」或「天道」出發去立法, 把四季節令和自然現象作為執行刑罰的前提。則天立法,順天行罰。

2.2 依據儒家思想而訂立倫理化的法典

法典的內容依據儒家思想而訂立,產生出倫理化的法典。儒家思想中親疏、尊卑、貴賤等人倫關係的思想貫穿在傳統法典當中,讓傳統法典成為等差性質的法律規定。這種等差性的規定適用於所有人的身上,無論彼此是否存有血緣關係,例如君臣、師生、夫妻、倒是、女官、奴婢等人群。這種倫理化的法典其實是納禮入法,使得法律與道德相輔相成,變相在加深加強人倫關係的概念,強化這種等差性質,使得家庭主義和家父長制的存在變得更加鞏固。家庭主義和家父長制的強化,推廣至整個社會,乃及國家,讓中國可以產生以皇帝為中心的專制體制。

2.3 中國法典重視內外民族和諧

中國法典重視內外民族和諧,尊重各民族的習性,將民族和諧法理化。在這一點上具體體現有兩點:

  1. 以法律規定境內所有民族受本國法的約束。這也就是所謂的屬地主義,法律適用於該地區上所有的人,大家同樣受到法律的約束和法律的保護,呈現出一種多民族大家庭的體制。
  2. 以法律明定尊重境外各民族的習俗。這裡體現了屬人主義的精神,在治理和管理他們時尊重境外民族自身國家的文化習俗。如果境外民族犯罪了,便會參考他們自己國家的法律和風俗等來進行判刑。在《唐律.名例律》中便提到:「諸外化人,同類自相犯者,各依本俗法;異類相犯者,以法律論。」
中華法系的特點

由此可見,中國國傳統法律擁有其包容性。 中國傳統法典的存在價值早已超越了法典自身的實際法律用途。它結合儒家的倫理思想,兼顧當時社會上對於道德和習俗的需要。強化當時社會的核心思想和倫理觀念,防止社會的中心價值被撼動,從而鞏固社會秩序,讓社會保持和諧。這有利於統治者的管理和王朝的延續,使得中央集權制和家父長制的出現成為可能,也成為一種必然。此外,傳統法典對於自然主義的注重,配合陰陽五行原則和自然和諧原則,側面反映了當時農耕社會的生活面貌,以及當時人們對於自然、天地等的一些觀念。有助於我們還原當時社會的風俗面貌。中華傳統法典早已超脫自身,成為一個多元載體,從多個方面影響著中國的古代社會。

參考資料

  1. <中華法系的特質>,摘自高明士,《東亞傳統教育與法文化》,台灣:國立台灣大學出版中心,2007年11月,頁273﹣290。